关于落实学院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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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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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一、加快培养双师素质教师的重要性
根据教高【2006】16文件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有大量实践类课程,占到总课时的50%以上。其教学任务应由具有第一线工作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担任。按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评估标准,每个专业必须具有两名以上双师素质教师,而目前我院的双师素质教师数量远不能满足要求,必须加大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力度,以保证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双师素质教师标准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⑴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⑵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单位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⑶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三、建设目标
1.从事专业教学的专职教师 ,2010年底,60% 以上成为“双师素质”教师。
2.各系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在五年内累计有两年从事专业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比例选派部分教师到工厂企业挂职锻炼或见习、实习;
3.专业教师在实践活动期间,要参与生产实践的全过程,加强专业动手能力培养,多做调查研究,并撰写论文,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鼓励教师把在专业实践(或理论学习)中搜集掌握的科技应用实例及时运用到教学中去,实例运用的多少,作为教师业绩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教师编著实例教材。
4.现有专业的实训实习类课程任课教师在2010年底前达到校内规定的双师素质标准。
5.新开专业的实训实习类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该专业招生三年内达到校内规定的双师素质标准。
四、相关措施
1.各系、部在分析本系、部教师队伍状况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加快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计划。
2.现承担和计划承担实训类课程的教师尚未达到标准的,要制定个人达标计划。
3.安排实训类课程教学任务时,应优先选用具有用双师素质的教师承担,2011年后不再安排非双师素质教师担任此类课程。
4.聘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时,对实践性强的选题应优先选用双师素质教师。
5.教师技能培养可采取自学、参加实践活动、参加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费用按学院教职工进修的有关规定执行。